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南 2026-07-02
《蓝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蓝政发(X)1号)于X年5月X日颁布实施,该文件有效期5年已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征收补偿当事人和社会公共X在实践和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蓝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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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蓝山县土地和房屋征收X
X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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