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撤销备案公告
本机关依据X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撤销南京建邺梓煊医疗美容诊所备案,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南京建邺梓煊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地址:Xtext-indent: 2em">法定代表人:X>
主要负责人:Xp>
经营性质: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人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备案编号X
撤销理由: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撤销备案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