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按照北京市《关于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X年6月东城区对已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村(社区)”的前门街道草厂社区进行了复核。经社区自查X初核,未发现该社区存在撤销称号的情况,拟建议保留前门街道草厂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现将拟建议保留称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X年6月X日至7月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保留草厂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东X提出,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事实或线索,不得诽谤诬告,反映人要求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北京市东X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办公及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X号7层
(XX-XX ,XX-XX,周末不办公)
联系电话X
北京市东X
X6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