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主体资格: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X(或总公司X(或总公X(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2. 同类业绩经验:报价人自X年6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销售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合同扫描件信息须清晰体现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3.
信用状况审查: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html)、信用中国(***的严重
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以及未被列X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证明文件:报X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最终以采购人在X站查询结果为准);4. 联合体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控制价要求:是否低于询价文件的最高限价(含税总价),具体要求详X生产部机务专业X年第三批物资采购 询价文件》,报价应低于询价文件中标注的最高限价(含税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