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国土工程、地质勘查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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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国土工程、地质勘查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采购与招标网   ,冶金矿产原材料,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四川   2026-06-2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国土工程、地质勘查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各县(区)自然资X、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X同意,现将X年度X、XX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X、XX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及范围

    (一)评审专业

    1X专业。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国土X治专业,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

    2.X专业。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专业,水X地质与环境地质专X勘察与治理专业,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专业,地球化学勘查专业,X专业,地质实验测试专业。

    3X专业。大地测量与卫星定X测量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不动产测绘专业。

    (二)评审范围

    宜X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宜宾市X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宜X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统一简称市中评委)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企事业X、XX专业技术XX师的职称评审工作。

    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X、XX专业技术XX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其中未组建或不具备条件X、XX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县(区),如需委托市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查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果按照规定反馈有关县(区),由县(区)自行发文并办理证书。

    三、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破格申报条件和不得申报或须延迟申报情况,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X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X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X〕5号)和《四川省测绘X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测绘X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测发〔X〕X号)相关规定执行,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2)。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职X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X.X.X.XX/zcpsqd/home)进行申报和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当向单位提出申报申请。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X.X.X.XX/zcpsqd/home),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根据申报专业在“申报评委会”一栏选择“宜X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宜宾市X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宜X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申报材料按照《X年度宜X、XX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详见附件3)执行。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形式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将其基本信息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明确的推荐材料,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三)部门审核

    各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X性、时效性。审核合格后按程序提交至市中评委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1.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初级、中级专技人员申报材料X别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中评委审查。

    2.未组建或不具备条件组建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县(区),申报材料X别经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由县(区)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市中评委。

    (四)市中评委办公室复审

    市中评委办公室对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其中,对于破格申报人员,经市中评委办公室复审后,组织召开同行专家破格推荐会,破格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答辩评审流程。

    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

    (五)市中评委评审

    市中评委负责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答辩(其中中级职务推行全员答辩,初级职务按《评审基本条件》答辩要求执行)、专业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市自然X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六)评审结果移交、公示

    属委托评审的,将评审结果移交相关县(区)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评审通过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X、宜宾X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确认任职资格

    经市中评委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中级职称由市人力资源X确认并发文发证,初级职称由市自然X确认并发文发证。评审通过的委托评审人员,由对应县(区)人社部门进行公示、确认和发文发证。

    (八)办理相关手续

    各送审单位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市中评委办公室领回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及时转交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评审通过人员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评审未通过人员的《评审表》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原件。

    五、申报安排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X年7月X日9X。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X年8月X日XX。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X年8月X日XX。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X年8月X日XX。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X年9月4日XX。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X年9月X日—9月X日。

    各县(区)自然资X、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须按《X年度宜X、XX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3)装订和报送,并连同《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附件6)盖章件一并报送至宜宾市自然资XX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长江大道中段8号),同时将《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和EXCEX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X系电话X—X。

    六、注意事项

    (一)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X年X月X日,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截止时间为X年8月X日。

    1.申报人所提供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或荣誉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重新获得的,凡不属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或荣誉奖励等无需提供。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X四川省部X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川人社办发〔X〕1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聘用证明,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二)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X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申报材料由各主管部门派专人一次性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如发现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事人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X〕X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为每人次XX(其中含答辩费XX),初级职务为每人次XX,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一并缴纳。

    附件X.四X、X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四川省测绘X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3.X年度宜X、XX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4.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的说明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6.宜宾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人员名册

    7.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

    宜宾市自然资X

    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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