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广东 2026-06-26
白云湖数字科技城(黄金围片区)基础设施项目-X项目(项目名称)照明、X(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X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X(试))
本招标项目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Xtd>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 | |
建设规模: | 项目包含3条市政道路,X别是西部临江大道、白云湖大道和纵三路,道路规划宽度为X-X米,道路总长为0.X千米。其中西部临江大道、白云湖大道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X米,设计速度为Xkm/h;纵三路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X米,设计速度为X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结构、给排水(含海绵城市,排水最大管径dX)、交通、照明、电力(土建部X)、景观绿化和管X。 |
其他: | ☑无 |
2.2招标
本次施工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施工范围涵盖:(1)挖土方X.Xm3;(2)智慧灯杆X套;(3)指示牌标杆X根;(4)余方弃置X.Xm3;(5)电缆、低压电缆Xm;(6)回填方X.5m3;(7)拆除路面、基层X.4m2。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 (1)白云湖XX及交通信号灯土建基础部X施工;(2)纵XX土建基础部X施工;(3)西部临江XX及交通信号灯土建基础部X施工;(4)负责交通疏解部X施工。 |
包件划X: | 该招标范围X为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 X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X6年X月X日。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X包管理系统的X包商库中的合格X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将结合推荐中标人有效报价合计最低原则确定该投标人中标包件,其余包件顺位确定中标人。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
(2)列入中交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单位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X包商;
(3)列入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X包商;
(4)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X改期内的X包商。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X包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不同X包商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X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X年X月X日X时至X年X月X日X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X。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X月X日X时XX,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X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X法。
本招标公告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
地 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石井工业园区X6层X室 |
联 系 人:Xn> | 强工 |
电 话: | X |
电子邮件: | Xan> |
X年 X月X日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证照最低要求)
类型 | 企业资格等级要求 |
资质证书 | 施工劳务不X等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必须经过市场X、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银行账户 | 需要持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类型 | 企业财务要求 |
企业净利润 | 近3年(X年-X年)内,有1年企业财务利润表中净利润为正值 |
注: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并对报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型 | 企业财务要求 |
施工业绩 | 近5年内,有一项管线土建基础或交通照明 |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协议书、结算资料、发票等资料,该资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企业公章,若提供的发票资料能明确体现业绩类型,与合同业绩资料相符,投标人未附结算资料不作为评标重大偏差否决。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类型 | 企业信誉要求 |
1 | |
2 | (1)投标人未在 (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在“中X”(***被列入执行人名单; |
3 | 投标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或失信惩戒行为名单。 |
注:投标人须提供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 1 | 累计有3年及以上的管理经验,且担任过至少1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调离的。 |
专职安全员 | 1 | (1)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配置,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2)人员数量应当至少满足下列要求X人以下的,配备不少于1人;X人~X人的,配备不少于2人;X人以上的,配备不少于3人,且X施工人员总人数的1%,并根据所承担的X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调离的。 |
注:1.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配备X限于以上人员,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补充和调X。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自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工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2.主要人员证明材料要求附主要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注册(聘用)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装载机 | XKW | 台 | 1 |
挖机 | XKW | 台 | 1 |
吊车 | XT | 台 | 1 |
切割机 | 3kW | 台 | 2 |
发电机 | 5kW | 台 | 2 |
注:1.常规机械设备进场时及在场期间出厂年限不超过5年、特种设备进场时及在场期间出厂年限不超过3年,进场前应向招标人上报设备、人员等资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提供X限于以上设备,应根据各阶段施工需要,及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补充和调X。2.主要机具证明材料要求自有设备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投标人未附发票的按租赁认定,不作为评标重大偏差否决。
附录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一、惩戒规定
对
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
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
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
4.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给予
5.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XX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给予
6.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环保问题,导致
7.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X或
8.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X开展的X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XXX以下的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X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2次以上的,视情X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因不履行相关职X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X年5月1日起实施)第X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X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
X.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企业人员受到法X处罚的行为。
X.违反党章和X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X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X.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X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X.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X年5月1日起实施)第X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X.其它违反相关法X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X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X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X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X改有效期,X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X改期限内未能有效X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X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X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X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联X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X-X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大小 | 附件说明 | 操作 |
|---|
|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X量项目特征描述 | 备注 |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