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海南 2026-06-26
琼府委托(陵水)〔X〕X号
关于陵X桃园村TY-BLC-X、X
地块产业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TY-BLC-X、X地块产业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陵府〔X〕XX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3.X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X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X公顷,作为陵X桃园村TY-BLC-X、X地块产业项目用地。
二、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作为二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混合用地3.X公顷,0.X1公顷,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X、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X批准。土地供应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你县应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X.XX后,再依法办理后续用地手续。
X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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