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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林下经济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福X关于报送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X年度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诏安县区域。
2.项目类型符合以下条件:(1)林下种植类:新建林下种植面积需达X亩以上,且投资额达XX以上:(2)林下产品加工类项目,新建投资额XX以上,且用于林下经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以及新设备购买。
3.X年度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严格实行“先建后补”,项目需于X年8月5日X初审同意的林下经济项目。
4.申报项目应未享受往年林下经济省级财政补助,且未申请X年同级财政其他项目资金补助。
二、申报材料
1.经营主体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实施方案;
4.林地承包经营合同或用地证明;
5.能体现项目建设现场情况、种植过程中的关键环 节、项目实施后的关键区域的照片、影像资料若干;
6.用工情况表;
7.工资发放凭证或流水;
8.种苗、基础设施、设施设备等发票;
9.项目位置图;
X.项目验收申请书;
X.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核报告;
三、其他要求
附件:诏安县X年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
诏X
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