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南 2026-07-01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
地址:Xy: 仿宋_GBX; font-size: Xpt">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X号
联系人:Xspan>
电话:X、X
乙方:湖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
地址:X1栋工业用房(软件生产楼)7层X、X、X房X-X
联系人:Xn>凌妍安
电话: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X厅(以下简称甲方)与湖X(以下简称乙方)本着精诚合作、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X厅成品X8个政务事项,委托乙方承担对接技术服务项目,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交付标准
1.1 项目定位与范围界定
本项目为成品X与省系统的独立业务受理通道对接,新增一条双向闭环交互通道以及相关必要的配套功能开发,不改变成品油系统现有审批主体地位及业务逻辑。办件数据仅在统一受理端与成品油系统之间双向闭环交互,不汇入省前置库数据汇聚通道。
1.2 与前期数据汇聚合同的区X
甲方与乙方前期已签订成品油政务事项办件汇聚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前期合同”),该前期合同与本合同为相互独立的两项工作,数据来源、服务对象、技术路径均不相同。前期合同项的数据由成品油系统单向汇聚至省“”前置库;本合同项的数据仅在统一受理端与成品油系统之间双向闭环交互,不进入前置库汇聚通道。双方确认:本合同服务内容不涉及前期合同项下数据汇聚通道的调X、改造或重复建设,两项工作并行不悖,各自独立验收、独立结算。
1.3 服务事项X类 本合同项下服务事项按工作性质X为“协助类”与“开发对接类”两类:
(一)协助类服务: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以下配合性工作,不直接承担系统开发责任:
① X事项管理系统(三化)关于成品油审批内容的业务办理目录、事项标准化要素信息的核对、维护(8个审批业务流程)。
② 协助XX络X账号申请。
③ 协助办件信息接口申请(获取办件ID集合、获取办件详情信息、附件下载、附件上传等接口)。
(二)开发对接类服务:乙方承担以下系统改造与接口开发责任,确保成品X与省统一受理端实现办件业务数据双向交互:
① 省成品X改造需求X理。
② 省成品X流程相关功能调X开发,包括:第三方来源的8个业务X自身申请数据的流转兼容处理;增加数据来源字段;增加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保障一数一源。
③ 省成品X接口开发:调用8个审批业务流程接口获取数据,将数据校验结果、审批结果数据推送至省;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映射处理(初始化/归并);省市区编码映射处理。
④ 双方系统对接的接口调用、联调、测试。
1.4 基础数据维护
对存量加油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对补录。
1.5 省成品X功能升级改造
1.5.1 新增X,8个办件流转到市、区县经办人时自动触发短信提醒;同步开展对市、区、县经办人账号及手机号清理核验。审批短信提醒功能。
1.5.2 新增行业端个人办公工作看板。集成待办任务、已办任务、所有任务的三类事项统计,支持点击数据穿透至对应列表。
1.5.3 第三方来源的业务流程申请数据与省成品X自身的申请数据在其他功能处的兼容处理:行政事项列表页面、一键查询结果列表、一键查询详情页面、已有的各项统计功能均可正常运行及查看。
1.6 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X日内完成对接上线。确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变更、第三方接口调X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验收程序与标准
2.1 初验:乙方完成工作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初验,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1个月。
2.2 终验:试运行期满且无重大缺陷的,乙方向甲方提交《终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终验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2.3 验收标准:达到《湖南省系统统一受理数据接口对接标准(修订稿)》(V2.1-X-6-X)要求;未达标准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X改,X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新增需求或重大变更(单项变更工作量超过原对应模块工作量X%),双方应签订书面《需求变更单》,明确变更内容、工期调X及费用增减。
三、知识产权与成果归属
3.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开发的接口程序、脚本、配置文件及相关技术文档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的使用权。
3.2 甲方提供的业务数据、文件、模板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四、项目费用与支付
4.1 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X(¥X,X.X)。该价格为固定总价,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设备、差旅、税费等全部费用,除双方书面变更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 费用支付:终验验收合格且双方对本合同无任何争议,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后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X%,共计人民币X(¥X,X.X)。乙方开票时间延迟,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4.3 乙方收款账户
户 名:湖X
账 号:X X X X X
乙方如需变更账户,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5.1 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业务需求、数据标准、测试环境账X等第三方提供必要的开发配合保障。
5.2 对乙方提交的各项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测试和验收,并在约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意见。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验收。
5.3 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4 对乙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开发、对接、数据补录及运维服务。
6.2 保证所交付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如发生侵权纠纷,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6.3
6.4 对甲方提供的业务数据、文件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七、保密条款
7.1 双方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业务数据及其他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7.2 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满十年。
7.3 违约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
八、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 乙方未按期完成阶段性工作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按合同总价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X没有给予开发配合保障,经核实确实存在的,逾期时间相应减免计算。
九、不可抗力与免责
9.1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部X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证明;双方可协商延期履行、部X或全部免除责任。
9.2
十、合同终止
X.1 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X.2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X.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在X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账号、文档的交接;乙方应在交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删除或返还甲方数据,不得保留备份。
十一、争议解决
X.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计算机行业惯例。
X.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向X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X.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X.3 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执X份,乙方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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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厅 |
乙方:湖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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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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