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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潭与金凤路交口东南侧青龙新苑硬化空地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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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2026-06-30
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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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青龙潭与金凤路交口东南侧青龙新苑硬化空地租赁招标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青龙潭X交口东南侧青龙新苑硬化空地租赁项目公告项目名称青龙潭X交口东南侧青龙新苑硬化空地租赁项目编号XAEECJX委托方X委托方承诺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X性和准确性负责。交易监督部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竞价期限1.公告期:X年X月X日9:X始至X年X月X日X:X止。2X络一次性报价期:X年X月X日9:X始至X年X月X日X:X止。一、出租标的情况出租标的所 在层 数结构建 筑 面 积(㎡)租 期(年)租 金 底 价(X年)交 易 保 证 金(X)青龙新苑硬化空地X.X.X.标的坐落位置:青龙潭X交口东南侧;2.标的权属情况:有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X相关证照;3.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标的租赁用途要求1.租赁场地的用途为临时堆场;2.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3.承租人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从事噪音、污染较大、以及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不得从事废品收购、殡葬服务等行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经营活动。承租中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及醇基燃料等。4.该处空地不得作为垃圾中转站、垃圾X拣场或类似功能场所使用;不得堆放污染物、可渗滤污染物、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共环境或人体健康的物品;严禁从事产生粉尘、异味、噪音等污染的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严禁焚烧垃圾、废弃物等,具体以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要求为准。此外,不得堆放高大构筑物、易飘散物品等,如需放置合规物品,必须进行完全覆盖、有效围挡等防尘、防飘散、防渗漏措施,严禁物品裸露堆放。5.如承租方在委托方或上级单位(X、X相关职能部门、肥X管委会等)的各项检查中被通报(包括但不限于X改通知单、函告等):如由肥X通报的处以扣除履约保证金XX次、X级(X直属部门)通报的扣除履约保证金XX次、X级或以上(含直属部门)通报的扣除履约保证金XX次,并立即组织对通报情况予以X改。如连续被通报三次以上,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6.承租方需服从租期内委托方的日常工作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卫生保洁、水、电、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违章搭建等。如委托方发现承租方存在以上方面问题,承租方需无条件立即X改到位;如拒不X改或拖延X改,委托方将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XX至XX,并要求承租方无条件立即X改到位;如承租方仍然未X改到位或一年内累计三次被甲方函告、检查通报,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X租金每季度X一次,本项目租金无递增。先X后使用,本项目无免租期。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退还。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X及X(X)、X(X)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X累计未满XX的;(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X个月内记X累计未满XX的;(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X个月内记X累计未满XX的;(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X个月内记X累计未满XX的。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报价。三、承租条件(一)意向承租人应X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场地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X政规定;完成X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二)本次场地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X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X、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三)租赁期内,出租场地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X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场地发生的水、X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土地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场地的改造费用及租期内场地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X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场地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X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七)《场地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改造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场地在合同终止后X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八)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X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X备案手续。(九)标的场地以现状移交,如不能满足后期经营需要,承租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水电增容或改造申请,改造费用、安全责任等均由出个承租人自行承担,改造后的产权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场地租赁合同》。(十一)特别说明: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用途,否则视为违约;如承租人违约、租赁合同到期而拒不交还标的,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收回标的,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委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乙方负责青龙X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期间甲方可根据地块利用情况随时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后,如该地块无利用计划,可以续租,总租期不超过X年。四、承租人确X络一次性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XX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交易主体库登记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X认证证书(以下简称:X)直接X安徽(X域)公共XX址:http:X.cn)。项目登记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X安徽(X域)公共XX址:http:X.cn),进入后选择X“安徽XX”;页面跳转至“安徽XX”后,X左上X的“产权交X上登记”一栏,在“登记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X“✚”X进行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X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X、X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户 名:肥X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徽商X账 号:X 保证金X完成后,意向承租人继续在“产权交易”栏目中X“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X状态。若显示“未X”,可X查询按键刷新X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X状态仍显示“未X”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X-X)进行反馈。注意事项:保证金X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XX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X不承担任何责任。项目竞价1.保证金状态为“已X”的意向承租人方X”参与竞价活动。2.竞价规X络一次性报价须知。重要提示:请使用IEX及以上版X,否则可能导X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X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X、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X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X、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X公共资源交易X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确认书》X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确认书》X地址:X3X2X公共X责任公司产权交易部;《成交确认书》X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X授权书)、本人X。交易保证金处置1. 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后,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公开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X不承担任何责任。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租赁合同》的。异议方式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X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X3X2X公共X责任公司产权交易部,联系电话:X-X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X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X。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2.异议材料不完X的;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日内以书面形式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交易服务费收取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X%,不足XX的,按XX收取。七、其他说明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X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X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X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X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3X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XX址:http:X.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X,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X查询X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X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X站上发布变更公X任,联系电话:X主体库登记联系电话:X-X转5-2项目负责人联系人:X电话: X-X(X上派XX交叉口肥X3X2X公共X责任公司产权交易部)技术支持联系电话:X-X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X。 标的照片(红线所框范围,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1: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X 承租方(乙方): 租 赁项目名称:青龙潭X交口东南侧青龙新苑硬化空地租赁 租 赁项目编号: 合 同签订地址:X间:X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标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其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及现状1.租赁标的坐落于青龙潭X交口东南侧,建筑面积约 X.X 平方米, 结构,该租赁标的用途为 临时堆场 ,乙方必须按照标的设计用途使用租赁标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否则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按标的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标的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标的。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X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标的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无免租期。甲方根据地块实际利用情况随时解约,双方无违约责任,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租赁费用据实结算,乙方对此明知并认可。第三条:履约保证金1、标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X),在合同签订生效前X。2、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3、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此而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补足金额的X之五承担逾期违约金,单次后累计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另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4、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X1.出租标的年租金人民币 X(大写: );租金递增约定:无递增。2.租金每季度X一次,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前X,后续乙方需提前 1个月一次性交齐下季度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标的。3.X账户:账户名称:X户号:X开户行:X第五条 租赁标的交付和收回1.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之前的水、电、费用予以结清。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X 日内返还该标的,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标的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留置在标的内的任何物品,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X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标的的装修改造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标的造成损坏的,应按照甲方主张的金额或评估金额进行赔偿。3.乙方交还甲方标的应当保持标的的最初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标的的正常使用。第六条 租赁期间费用承担1.租赁期间,标的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2.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X、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标的、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逾期交付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或直接约定违约金。第七条 标的及附属设施的维护1.甲方应保障该标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负责标的维修并承担全部标的维修费用。2.乙方如对标的进行改造,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X相关部门报批,应取得所有批准文件,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协助。对于乙方改造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3.乙方不得在标的内建造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搭建临时建筑物,须事X相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且取得批准后方可施工。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乙方须在合同终止前自行拆除地X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不予任何补偿。合同到期后乙方扔未拆除、清理的部X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予以处理,且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处置费有从乙方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第八条 合同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该标的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标的因社会公共利X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3.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标的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标的的。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X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经乙方催告后X日内仍未交付的;2.交付的标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标的:1.未按约定期限X租金达X日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标的用途的;3.擅自改造、变动标的或增设他物的;4.转租、X租、出借、转让该标的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标的让与他人使用的;5.利用该标的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6.逾期X日未X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标的内添置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第九条 合同期满合同到期前,乙方愿意续租的,应重新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并在租期内履约良好,经甲方同意续租,需以场内协议方式签订续租合同,若甲方不同意续租,乙方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标的。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标的,每延迟一天应按 X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2、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X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应X的租金且乙方无其他违约情形情况下,甲方应将乙方预交租金的余额部X退还乙方。3、如因该标的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须向甲方X违约金 (¥ X)。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须向甲方X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度年租金的X%)。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X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欠付款总额的X之五标准承担违约金。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标的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标的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当年度租金日平均标准的 1.5 倍X占用使用费。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X,乙方在收到甲方缴纳通知之日起X日内向甲方X。7、乙方在合同到期、合同解除情况下,未依约搬离,造成甲方对下一承租户或下一合同相对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上述损失包括:甲方对承租户或下一合同相对方承担的赔偿损失、X的违约金、处理纠纷X的律师费等各项损失。8.本条约定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履行的义务与应承担的责任。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1、如因乙方拖欠标的租金或其他违约行为致甲方采取发律师函、上门催收、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特快专递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2、承租期间如发生乙方将该标的X租、转租或以任何形式与他人合作经营的情况,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在此情形下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标的租赁关系,并收回标的,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不能及时将X租(转租)户清场并按时交还甲方标的,所造成的甲方租金收益损失及相关违约赔偿由甲方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X由甲方向乙方依法追偿;对此甲方没有义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3、其它约定:(1)乙方出现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标的租赁关系,并有权使用停水、停电等强制手段收回标的,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2)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不当而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负责青龙潭X交口东南侧青龙新苑X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该地块从事污染环境、违法、违规等生产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地块,费用据实结算,由乙方按照年租金的X%向甲方X违约金;(5)租赁期间,青龙新苑硬化空地由乙方负责管理;因管理不当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6)该处空地不得作为垃圾中转站、垃圾X拣场或类似功能场所使用;不得堆放污染物、可渗滤污染物、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共环境或人体健康的物品;严禁从事产生粉尘、异味、噪音等污染的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严禁焚烧垃圾、废弃物等,具体以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要求为准。此外,不得堆放高大构筑物、易飘散物品等,如需放置合规物品,必须进行完全覆盖、有效围挡等防尘、防飘散、防渗漏措施,严禁物品裸露堆放。(7)如乙方在甲方或上级单位(X、X相关职能部门、肥X管委会等)的各项检查中被通报(包括但不限于X改通知单、函告等):如由肥X通报的处以扣除履约保证金XX次、X级(X直属部门)通报的扣除履约保证金XX次、X级或以上(含直属部门)通报的扣除履约保证金XX次,并立即组织对通报情况予以X改。如连续被通报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8)乙方需服从租期内甲方的日常工作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卫生保洁、水、电、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违章搭建等。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以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