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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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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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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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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备案范围:二类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包件2、4: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备案范围:三类(必须具备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箱维修、空调维修等)或二类、一类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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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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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X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 1个所投合同段类似车辆维修保养的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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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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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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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gov.cn/)或“中X”(***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3年(自X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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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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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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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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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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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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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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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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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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