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南 2026-06-26
一、项目名称:干警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
二、项目预算:年度预算为XX/年,总预算XX。
三、采购内容: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类;米面粮油类;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类、日用杂货类。
二、相关标准:
五、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X-X)。
5、《X割鲜、冻猪瘦肉》(GB/T X.2-X)。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X-X)。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X-X)。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X-X)。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X-X)。
X、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X、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均已最新法律法规及标准为准,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三、技术规格:
四、★项目清单及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品类,具体按实结算)
(一)、肉类
1、要求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1 | 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 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须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
| 2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 |
| 3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
(二)、水产类
1、要求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1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及相关加工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X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X-X》及其他相关标准。 |
| 2 |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及相关加工产品 | |
| 3 |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
(三)、禽蛋类
1、要求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 1 | 白条鸡、鸭、鹅等禽类鲜肉 |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 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X-X)及其他相关标准。 |
| 2 | 鸡、鸭、鹅等相关禽类冻品 | |
| 3 |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等鲜蛋类及相关蛋制品 |
(四)、米面粮油类
1、要求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1 | 大米、面粉、食用油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面粉,中筋小麦面粉二级以上,质量标准GBX-X。 |
(五)、蔬菜类
1、要求如下:
| 类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绿叶菜类 |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菜、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莴笋、青大蒜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
| 水生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 根茎菜类 |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
| 瓜类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 豆类 | 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X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X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 水果类 | 苹果、梨、香蕉、芒果、橘子、橙子、西瓜、哈密瓜等 | 果实新鲜饱满,表皮光滑亮泽,无病果、无碎果、无虫食、无腐烂、无机械伤 |
(六)、豆制品类
1、要求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 1 | 各类豆制品 | 新鲜、无异味、无霉斑、有简易包装以保证食材不裸露在外。非散装,带有独立包装,食材包装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到货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X之二以上。符合GB 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七)、干货类
1、要求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1 | 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干辣椒、黄豆、绿豆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八)、调味品类
1、要求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1 | 调味品类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八X、桂皮等,各项产品符合《GB 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
(八)、日用杂货类
1、要求如下:
| 类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厨房工具类 | 烹饪工具、盛器及周转工具、面点与加工工具、X餐工具等 | 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食品接触用材料安全标准,所有产品必须有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号,严禁三无产品。 |
| 清洁消杀类 | 各类清洁剂、清洁产品及工具等 | 符合国家GBX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清洁剂符合GB/TX标准,无异味、无杂质、不X层、不变质,去污力强,易冲洗,无残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清洁产品及工具材质牢固,规格尺寸与实际使用匹配。 |
| 厨房易耗杂品类 | 一次性用品、纸品、易耗工具等 | 符合国家GBX系列食品接触用材料及制品安全标准及GBX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
| 劳保及辅助类 | 厨师服、围裙、口罩、袖套、雨鞋等 | 符合食堂卫生规范,全新无瑕疵,满足食堂日常使用强度,耐用性满足正常使用周期。 |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采购人在单次采购时的发货通知为准。
2、肉类、禽类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
5、蔬菜、水果类须农残检测合格,提供农残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须符合要求;所供产品自送达之日起,保质期剩余时间均须在三X之二以上;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采购人因疫情防控实行封闭管理期间,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溯源证明及产品检测证明。
7、中标人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若出现三次以上该种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2、服务期限和地点
2.1服务期限:三年(X6年至X9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2服务地址:X/p>五、服务标准: 六、供货要求 1、品种、等级、质量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鲜肉类确保每日新鲜现宰,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 (2)禽类确保每日新鲜,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 (3)蔬菜类及水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 (4)水鲜产品必须鲜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干货、调味品等(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应保证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为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6)日用杂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食品接触用材料安全标准,所有产品必须有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号,严禁三无产品。 2、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 3、中标人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若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中标人。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中标人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X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5、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 6、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供应商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协议期内中标人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供应商人员、车辆(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固定)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供应商如需更换供货运送车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8、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取得采购人同意。 9、中标人应为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 X、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 X、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X、退换货处理: X.1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扣除当日X%的货款。 X.2食堂物资采购遵循随行就市原则,中标人应每15天提供一次所售商品价格表,采购方有权随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市场询征,询征结果与供应方不相符,供应方不能提出明确依据的,每次扣款XX,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X、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任务时,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下单后及时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 X、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15、中标人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X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外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16、索证要求: 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供货时就所供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所供肉类须提供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且所供鲜肉(猪、羊、牛肉)需加盖检疫印章。 (2)食品添加剂,须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4)根据采购人要求能够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各类检验检测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七、验收标准 1、按照长X《关于加强长沙市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X期X批到货等),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 4、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人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金额等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超出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八、考核机制和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且不能说明原因的,每次扣款XX,经三次约谈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方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 3、采购人每半年对中标人进行一次考核评价,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人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5、如有特殊原因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都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但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或中标人违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情形除外。 九、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X隔离戒毒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本项目以实际需求及实际供货量为准按实进行结算,中标人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和配送清单,采购人核定并支付配送服务费用。当月配送服务费用=当月实际配送服务金额-当月罚金。 2、服务期限和地点 2.1服务期限:三年(X6年至X9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2服务地址:X/p> 2.3履行方式: (1)运输方式:由中标人采用专用配送车辆免费运输到指定地点,或经采购人同意,安排专人到双方约定地点提取。 (2)服务方式:中标人应保证每天上午8X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差货或质量问题须换货的,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送达。遇特殊配送要求时,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通知中标人。 3.报价方式: 3.1投标报价规定:X公司红星X每月发布的农贸产品批发价为基准价,采取上浮定价方式,采取报价上浮定价方式,报价上浮率最高上限值为X%,报价上浮率大于X%的,视为无效报价。每次结算单价=基准价*(1+中标上浮率)。 3.2数量确定:按实际需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 3.3X红星X提供的食材价格中无此类单品价格的,则以长沙市的大热门超市、卜蜂莲花超市、沃尔玛超市对应的供货产品的最低价格为食材单价;若大热门、蜂莲花、沃尔玛无同类同品牌产品,以天猫超市、小象超市上的最低价作为参考。 3.4结算时食材单价以中标单位每X日提供的供货价格单为准,如X天报价周期内食材价格大幅波动需调价的,应说明调价原因(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