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北京 2026-07-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X与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北京市X年成人高校招生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经济X(北X批准、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X。办学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X号。在京备案校外办学点两个,X别是北X和北京开放大学房山X校。
X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层次为高中起点专科,学习形式为非脱产,采用线下教学和线上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X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择优录取。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XX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编制、宣传咨询、报名资格审核、录取及新生复查等工作。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X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X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第七条 考生报名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其中非京籍人员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其他证件无效)。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X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报考。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考生须统一在北XX上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资格审核。
第九条 高起专全国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 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数以北京市教委下达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X招生最低录取控制X数线,按照考生参加统考总X成绩,从高X到低X择优录取;符合国家成人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加X将计入总X参与录取;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对于专业招生计划未录满的情况,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可按规定调剂录取到本校未录满的同类别其他专业。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对人数不足X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不开班专业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四条 录取X将以快递方式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须知。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学费
第十五条 在校学习形式为非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两年半。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北京市发改委、市教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按规定进行公示,不收取任何未经备案的额外费用。
第十七条 本校严格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采用非脱产形式办学,结合实际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面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适当增加周一至周五1至2个晚间。教学地点为北X和北京开放大学房山X校。
第六章 新生复查与学籍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条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高等学历继续X可查;未按规定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毕业与学位
第二十一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全部教学环节的且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本校将颁发国家X电子注册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
第八章 风险警示
第二十二条 本校招生信息X及北X,所有招生信息以官方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报名、培训、录取等事宜,警惕各类虚假承诺与非官方收费,切勿向个人账户转账汇款。
第二十四条 发现以本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生诈骗、违规收费等行X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主管部X、考生和全社会X相关信息如下:
X全称: 北京经济X
地址:Xtyle="text-align: justify;"> 邮编X
X络举报途径X.X.gov.cn
招生咨询电话X
纪检监督电话X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X年成人高校招生最新规定执行X负责解释。
北京经济X
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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