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安徽 2026-06-26
凤阳县X-X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评估项目邀标公告
凤阳县X-X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评估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自然资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X年版)》(滁政办秘〔X〕4号文)及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X年版)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X-X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评估项目
2.项目内容:根据业主提供的测绘图纸和规划设计条件等用地资料,对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评估,并出具正式土地估价报告。
3.服务期X年
4.招标控制总价:XX
最高投标限价:根据安X《关于调X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函》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本次单宗土地收费不超过XX,总价不超过XX控制价(根据实际产生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根据实际产生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本次采购控制总价。
5.付款方式:合同到期后,按实际产生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6.成果要求:出具正式估价结果报告。
二、相关要求
1.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具有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取得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
(2)拟派项目负责人:X地估价师资格或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含土地),中标后需常驻凤阳负责此项目;
(3)投标人须是收到投标邀请书单位,其他单位前来投标无效。
开标时须手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同样有效。
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2)获取时间:X6年6月X日X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开标时间、地点:X6年7月1日9时XX;开标地址:Xtyle="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1.5; font-size: Xpt">县自然资X二楼会议室。
三、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经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以提出投标报价单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单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X资X
地 址:凤阳县政务区
联系人:Xfont>
电 话:X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长秋路与凤凰路交叉口
联系人:Xt>张工
电 话: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