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比选公告
X作为比选人,根据公司需要,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机构选聘。
针对宏科电子办公车辆的日常及突发性维修需求,提供车辆维保服务,采购人的车辆类型、数量等具体见第五章车辆明细及服务要求。
(三)项目预算
约XX/年。本项目工时单价最高限价XX/工时,无材料管理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通报、处理;
(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影响履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资格(须提供证件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备固定营业场所(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有效的不动产权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租赁房产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租房合同,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X年6月X日至X年7月2日XX-XX(北京时间)在四川能源天X(***获取。比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若未按照上述方式报名并获取文件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比选申请文件为 1 套正本, 2 套副本(副本可打印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及比选申请文件的电子版(U盘,与正本内容一致) 1 套。
2.比选申请文件须在密封后于X年7月3日XX前报送至本项目开标室:
X本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X号
本公告X(***X(***m)、天X(***发布。
X
地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X号
联系人:X/p>
电 话X
特别提示:1、比选人公示的联系方式作为本项目取得比选文件的唯一渠道,请各位潜在比选申请人注意辨别,谨防假冒、欺诈。因错信非公示联系方式导致的损失,比选人概不承担。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X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