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海南 2026-06-26
儋州市行政X关于羊朝晖等二十六宗个人住房X设计方案批前公示X-X(新建)
1.羊朝晖X宗地位于那大人民西路汇源小区二号区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2.羊朝晖X宗地位于那大人民西路汇源小区二号区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3.黄寿川、赵春海宗地位于儋X那中后巷X号,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4.梁进喜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园地路南侧座东朝西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5.梁日樱宗地位于儋X人民西路汇源小区二区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6.梁文祥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园地路南侧座东朝西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7.许林江、许禄波宗地位于儋X大通路南一巷X-5号X对面),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X米。
8.莫承达F2号宗地位于儋X文化北路东侧联丰住宅区F2号,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9.张开赞宗地位于儋X头潭村安置区-CX,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周秀妍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车站路北部湾花园小区AX号,土地证载X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唐宁X宗地位于那大沿渠路2号,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许风祝宗地位于儋州市恒裕住宅小区A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林鸿驹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人民西路扶贫办小区X号地段,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郭江鸣CX宗地位于儋X头潭村安置区C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陈早松宗地位于那大振兴南路二巷(原那大中兴大街那控规X号街区BX号),土地证载X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曾家雄宗地位于那大军屯园地路园南街7号(现南京路二巷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洪星源BX宗地位于儋X头潭村安置区B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洪星源BX宗地位于儋X头潭村安置区BX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陈善义宗地位于儋X永达街,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林书贤宗地位于儋州市白马井开发区X号怡心园小区内丙型1号,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李秀成宗地位于儋州市白马井海湾通道X拆迁安置区AX号,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符成年宗地位于儋XX福东路,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郭克礼宗地位于儋X永昌墟,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6米。
X.陈文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园地路北侧那恁安置小区EX-1号(北),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X.曾在强地位于儋州市那大东风路X号(原东风二街),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X米。
X.肖兆广地位于那大人民西路南面原扶贫办住宅区9号,土地证载X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X.X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X.X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X.X米。
以上二十六宗个人住房X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XX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X〕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X年6月X日至X年7月6日)。
X、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行政XX怡心X二楼4号窗口,或洋浦X三楼X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X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X-X;
5.附件。
儋州市行政X
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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