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能源 湖北 2026-11-03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关于核查《(第五批核查稿)》的公告
管理人已X别于X年X月X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X年X月X日(全国企业X)、X年X月X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X年X月X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时公X债权表》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核查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已完成对债权人异议债权(部X)、补充申报债权及暂缓债权的审查工作,并编制X债权表(第五批核查稿)》,供债务人、全体债权人核查(详见附件)。
如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持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日内向管理人X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如未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日内向管X提起诉讼的,则视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X裁定确认。
特别说明:
1.对于前四次债权公示后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以及经管理人复审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债权,不纳入本次核查范围;
2.已提出异议但未在本次会议公示的债权,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后续将在全国企业X公示;
3.诉讼中的债权,待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后,将在全国企业X公示;
4.剩余职工债权将另行在全国企业X公示。
管理人将继续对补充申报债权、异议债权进行审查,相关审核结果将及时在全国X公示,供债务人、全体债权人核查。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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