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恒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债权公开处置公告 (编号:CZGG-202611000001)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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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恒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债权公开处置公告 (编号:CZGG-202611000001)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6-11-03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恒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债权公开处置公告 (编号:CZGG-202611000001)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以上X不X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债权项目的处置方案作适当调X,既有可能对X体资产组包处置,也有可能X拆组包或单户处置,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X河南X站(http:X.cn/)查询,或与以下咨询联系人X要求X相关手续并与我公司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后,可查询具体项目档案。

      X意向方应为中国境内X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受让方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资金来源应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法律法规及X及转让方的尽职调查及合规审查。但下列主体不得X或变相X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X工作人员;(2)参与竞价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原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等利益相关方,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X,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X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7)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资产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X举报。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联系人:Xp>

      咨询电话:X-X

      监督人:Xp>

      监督电话:X- X

      X年X月X日

      资产处置清单

      单位:X(人民币)基准日:X年X月X日

      

    保证人:X:p>X,张建、任德坤、任德田X、王逢昌、骈丽洋、王庆国、王丹、雷洁
    序号借款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债权总额担保方式担保明细(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XX,X,X.XX,X,X.XX,X.XX,X,X.X抵押、保证
    X河南X公司2,X,X.X2,X,X.XX,X.X4,X,X.X保证保证人:XX、石胜利
    3,X,X.X3,X,X.XX,X.X6,X,X.X保证保X,石胜利,李慧芳,彭志军
    X郑州韦X公司2,X,X.X3,X,X.XX,X.X6,X,X.X保证保X,石胜利
    2,X,X.X2,X,X.X-4,X,X.X保证人:X胜利,侯亚琼
    XXX,X,X.XX,X,X.XX,X.XX,X,X.X保证
    XX,X,X.XX,X,X.XX,X.XX,X,X.X保证
    XX,X,X.XX,X,X.XX,X.XX,X,X.X保证
    XX,X,X.XX,X,X.XX,X.XX,X,X.X保证X,李海昌X、陈斌武、陈根林、赵观强、孙珂、李小峰
    X9,X,X.XX,X,X.XX,X.XX,X,X.X保证
    X保证X,尹丽娜,X
    X,X,X.X8,X,X.XX,X.XX,X,X.X
    X,X,X.X8,X,X.XX,X.XX,X,X.X
    X河南X公司5,X,X.X5,X,X.XX,X.XX,X,X.X保证
    X,X,X.X9,X,X.X-X,X,X.X保证
    X保证合计X,X,X.XX,X,X.X3,X,X.XX,X,X.3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含罚息、复利,如有)、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X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等规定计算,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存在较大误差的,具体金额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

      2.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3.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X的收益等随主债权一并转让。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拟处置债权所对应抵质押资产情况以现状为准。

      4.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5.风险提示:债务人经营、担保人资信、抵质押物状态及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意向X方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X对债权实现不提供回购、保底收益或最低回收承诺。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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