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出版印刷,商业服务 广西 2026-11-04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开 人X管理人 | |
(X)邕易融破管字第X号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X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已通过电话、短信、邮寄、实地X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并赴其登记住所地查找,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X有关人员亦未向管理人移交印章、证照及任何资料,管理人至今未能实际接管。
为依法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现就债务人有关人员移交义务及印章、证照作废事项,一并公告如下:
邕易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依法负有配合义务的人员,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X全部资料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印章类: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X名义刻制的其他X章、业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等),以及电子印章、电子X介质、税控设备;
2.证照类:《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开户许可证、银行预留印鉴卡、机构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及纳税申报相关证簿,其他行政许可、资质证照;
3.财务与经营资料类: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务报表、银行流水、审计报告、纳税资料、合同及协议、债权债务清册、职工名册及工资社保资料;
4.财产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设备、存货、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其他财产或财产凭证;
5.诉讼、仲裁、执行及其他法律程序的相关材料;
6.与债务人相关的其他资料。
移交方式:相关人员可径行至管理人办公地址X移交;X管理人联系,说明情况并商定移交方式。如不实际占有或管理上述资料,亦应在前述期限内与管理人联系,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线索。
上述人X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在管理人实际接管之前,不得擅自处X、隐匿、销毁或向他人转移上述资料和财产。
管X指定履职之日起,未曾出具任何授权文件许可X印章、证照开展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列印章、证照一律作废:
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持上述已作X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出具文件、X登记备案、开立或者变更银行账户、处X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法律X及管理人不予认可,亦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构成违法犯罪的,管理人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债务人有关人员未在本公告指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致使财产状况不明X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任X上述印章、证照、资料或财产下落的,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X系电话:X;
联系地址:X4XX室。
特此公告。
广西邕X管理人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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