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浙江 2026-11-02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开 人:X师事务所 | |
公 告
(X)浙X破X号
浙江X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X年X月X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及通讯地址:X4 层;邮政编码:X;联系电话:X;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X 至X:X)。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X(地址:X债权人X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Ο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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