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西 2026-11-04
关于公示职工债权的公告
X全体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职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管理人现将X的职工债权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予以公示,此前公示的内容与本次公示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示的内容为准。本次公示内容不包含经济补偿金,管理人将另行制作经济补偿金清单并择期公示。如对管理人公示清单记载的本人或他人的债权有异议的,请于X年X月X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同时提交证明异议成立的相关材料。如异议人的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应于X年X月X日前
特此公告。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附件:
1、《X职工债权清单》;
2、《X住房公积金债权清单》;
3、《债权异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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