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6-11-04
法律责任告知书
(X)润晨破管字第X号
X广武XX民组,X广武XX民组,X广武XX民组X(以下简称润晨公司)XX年X月X日作出(X)豫X破申X号裁定书,裁定X的破产清算,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豫X破申X号之一X审理。X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豫X破X号决定书,指定河南高基律师事务X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X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债务人及其有关人员(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真实、完X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提供真实、完X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四)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六)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X清算期间,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在原职X的日常管理职能;
(二)在X必要的业务,维持公司基本运作;
(四)配合管理人开展关于债务人清算的各项工作;
(五)及时向管理人报告异常情况。
X及其有关人员(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法定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未完全履X的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2X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XX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董事X职务X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予以追回。
6.债务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司法责任
1.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X传唤,无正当理由拒X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
2.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X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3.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拒不陈述、回答,或者X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4.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情况和社会保X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5.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规定X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三)刑事责任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常见的犯罪罪名:
1.【虚报X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X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X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X资本金额百X之一以上百X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X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X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X之二以上百X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5.【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X、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X以上二十X以下罚金。
6.【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X以上二十X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7.【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X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X以上十X以下罚金。
8.【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X、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X、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X、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据上述,你具有向管理人移交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及配合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程序的义务。请你尽快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并将你所持有债务人的财务账册、证照文件等资料移交至管理人。
特此告知。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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