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北京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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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职工债权公示
管理人对海升超越职工债权进行核查,确认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职工杨楠(经理、董事)、时磊(监事)、王文涛(X经理)、王敏(财务负责人)为X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X条“破产企业董监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X的其他员工工资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以X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月工资【X.X】X作为基数对前述四位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及经济补偿进行相应调X,超出部X视为普通债权。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职工债权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职工债权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公示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如对以下公示内容有异议,包括对本人或其他职工的债权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在收到不予更正决X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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