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预付款比例0%。产品验收合格,开具发票挂账后X个月内X批次付款X%;质保金保留0%,质保期满后0个月内付清。涉X公司制度执行。
按不超过1个自然月为周期对所供货物进行结算确认,经X结算确认单》盖章签字确认后,出卖人根据结算金额开具符合买受人要求的X%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完成挂账手续后两年内X至已供货金额的X%(X批次X,当批次货物挂账后半年内X金额不低于供货金额X%,一年内X金额不低于供货金额X%)。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X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X。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