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轻工纺织食品 河北 2026-11-04
债权申报须知
一、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须在X年X月X日X:X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的债权人,将无权参加X年X月X日X点XX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会议地点另行通知,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将自行承担。
二、债权申报方式
X权申报,具体联系方式以及联系地址如下:
1XXXB座X室,杜律师,联系电话:X。
2.债权人邮寄申报债权的,需将纸质材料原件扫描件按《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顺X债权人需按第三项“债权申报应提交的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申报处。
3X办公时间到访。
4.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X-X:X,X:X-X:X,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债权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各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两份,资料用纸统一为A4纸,申报时须携带全部材料的原件供核对。
(一)《债权申报表及地址确认书》
申报人应真实、准确、完X填写《债权申报表及地址确认书》并提交原件,申报人填写的送X或者管理人寄送文书、通知等资料的送达方式及破产财产X配方案执行时接受货币清偿的账户信息。如送达信息及银行账户有变更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如X、管理人送达的文书、通知等资料及未能收到或未及时收到款项的,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及地址确认书》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债权人公章,自然人债权人应由本人签字按手印。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应在《债权申报表及地址确认书》上签字按手印。
(二)《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申报人应按序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中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注明份数,并提交原件。
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债权人公章,自然人债权人应由本人签字按手印。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应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上签字按手印。
(三)申报人主体资格材料
1.债权人为机构的,提交如下材料:
1.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登记证书或类似证明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明书(请按照附件所示范本填写,须提供原件);
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等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如X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X场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注意的是,注销/吊销后重新X的机构债权人不视为名称变更,机构债权人应提交两家机构之间债权转让的相关证明资料。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如下材料:
2.1债权人X复印件,上面需要签字并按捺手印;
3.申报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X(原件)、代理人X复印件等书面代理手续。①代理人为律师的,X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②代理人为自然人,系申报人近亲属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及代X职工的,应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员工X明。④除以上委托代理人身份之外的人员代为申报的,应提交公证X见证的X。
(四)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债权数额的证明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协议、收据、银行流水、发票、付款凭证等债权形成的基础性材料和合同履行凭证。
2.若所申报债权有担保的,需书面说明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及相关登记文件。
3.若所申报债权已进入诉讼、仲裁或执行程序的,需提交与之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财产保全裁定书、X执行立X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仲裁调X享有权利的文书,应提交文书制作机关出具的生效证明原件)。
4.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X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5.债务如有清偿情形的,须提供清偿凭证、协议等文件的复X判决/裁定确认的,须同时提交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本项义务不随着债权申报工作的结束而终止,如前述情况一经发生,债权人即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并补充提供前述资料。
7.主张本金以外的其他金额的,应写明计算方式。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息、违约金(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利息、滞纳金、损失X裁定受XX公司破产清算前一日(即X年X月X日)。
8.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其他材料。
四、债权人提交资料的要求
(一)应在确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
1.具体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收取方式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关于财产案件受理费交纳标准,根据债权申报总金额按比例X段累X裁定确认后,管理人将在清偿时直接对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予以扣除。
2.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以证明债权存在以及金额,管理人如认为其提交文件材料不完X,可要求债权人补充提交文件材料。如债权人未按照要求补充资料,或未补充资料的,所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如债权无法确认等)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如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所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如债权无法确认等)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X破产清算案中接收债权申报等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请各位债权人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期限、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按要求申报或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机构提交材料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二)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过程中应当真实、准确、完X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形成以及债权金额的证据材料,如实回复管理人在审核债权过程中对相关事实的询问,并按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等,若因债权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报的债权成立的,将存在依法不能认定的风险。
(三)管理人将对接收的债权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报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人将不予登记或不予接收。
(五)本须知及其他资料内容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债权申报须知》只是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本须知不视为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亦不视为管理人或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或确认。
特此通知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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