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北京 2026-11-04
| 公开时间:XX钟前 | X管理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破产案件终结前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进行了核查。现将补充申报债权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第二次债权人会X(以下简称“四川凯迈”)于X年X月X日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为X,X.XX,其中未付质保金X,X.XX、违约金X,X.XX。
管理人经审核后确认君合航空欠付四川凯迈质保金X,X.XX,性质为普通债权;关于违约金约定,管理人认为君合航空已经按照协议X大部X款项,就未X的5%违约金,如按照协议约定以协议全部金额5%予以确认违约金,明显对君合航空部不公,为此管理人确认违约金为未X款项的X%,即X,X.XX,性质为普通债权。
综上,管理人确认四川凯迈债权金额为X,X.XX。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2.关于郑广见的债权确认
郑广见于X年X月X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因与君合航空之间车辆抵押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申报债权金额为X,X.XX。其中借款金额为XX,利息金额X,X.XX。
其申报材料显示X年X月X日,郑广见与君合航空签订《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君合航空因经营需要向郑广见借款X X,借款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按照年利率5%计息,并以君合航空名下的梅赛德斯奔驰牌BJXN车辆(车牌号:京EJCX)作为抵押担保。
根据《车辆抵押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由郑广见保管案涉车辆及相关证件。因郑广见仅提交《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无实际资金交付凭证、持续性履约证据,无法证明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且案涉车辆未X抵押登记。因郑广X提起债权确认之诉,为此管理人暂缓确认其债权。
3.关于郑广见对案涉车辆享有的质押权
鉴于郑广见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已实际占有、保管案涉车辆,双方均具有以该车辆担保案涉债权实现的意思表示及实际履行交付,故管理人确认郑广见对案涉车辆的质押权有效,该车辆归郑广见所有,管理人配合X车辆过户手X确认的债权总额扣减车辆金额(车辆购置款X,X.XX)剩余债权金额为普通债权,金额为X,X.XX。
三、本次补充审查债权汇总
|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普通债权(X) | 优先受偿权债权(X) | 债权总额(X) |
| X | 四川凯迈 | X,X.X | 0.X | X,X.X |
| X | 郑广见 | X,X.X | X,X.X | X,X.X |
| 合计 | X,X.X | 0.X | X,X.X | |
本次补充审X、郑广见2家债权,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X,X.XX。其中,普通债权合计人民币X,X.XX,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金额为X,X.XX。
管理人现将补充债权书面审查报告提交各债权人核查,如债权人对债权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本报X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在破产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伸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X生效判决所确定,管理人将按判决结果确认债权。
如果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出诉讼,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审查结果无异议,X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