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河南 2026-11-04
| 标段编号: | |||
| 采购人:X> | 保证金: |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 X方式: | 是否可对采购清单部X报价: | ||
| 开始时间(X/报价): | 截止时间(X/报价): | ||
| 采购人联系人:X> | 采购人电话: | ||
| 代理机构联系人:X>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X X 第八煤矿
铅酸蓄电池电解液 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铅酸蓄电池电解液
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表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址:X
1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X的企业法人;
2 、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 、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应取得国家规定的认证、许可等;
4 、响应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4.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4.2 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4.3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5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6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X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4.7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 、鹤煤公司规范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要求:响应人须提交《股权及任职X站公示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承诺其企业及实际控制人、X及下属单位的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联、任职关联 X及下属单位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担任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披露上述关联关系排除的相关承诺。
6 、响应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 、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在国内销售业绩优良且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8 、报价X目的地交货价(含税、含运保费和技术服务费);
9 、资质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格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2 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 书(原件)。 9.3 X时X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X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X复印件。
X 、满足采购人送货要求: 9.1 默认按时间X批次送达指定地点。 9.2 火车或汽车运输,由供应商负责按时运至采X收交货。运费、保险费、出厂吊装费等运杂费由供应商承担。
X 、满足采购人的代储代销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具体结算金额以需方使用科室负责人、供应科验收人员及供方代表三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物资到货验收单》为依据,供方向需方开具 X%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结算使用一票制结算 ( 含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 ) ,在需方财务科完成发票挂账后,付款日X : 质保期结束时开始X期付款 ; 付款期限 : 自付款日起 X 个月内付清 ;X 个月内对未付清款项,供方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等权利主张 ; 付款方式 :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不得转让:双方经充X协商约定,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不得转让,包括主债权及从债。
X 、响应采购人售后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 X 小X正常使用造成的问题由使用人负责,如确为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X 、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 X时X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X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 委托代理人X复印件 )。
三、评审方法及合同授予说明
1 、本采购项目采用总价最低评标法;
2 、合同授予满足采购方付款条件、技术要求和交货期,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3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三十天内未能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采购人将在未来一年内询比价采购同类产品时不再邀请此成交供应商。
注 :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四、询价资料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X 年 X 月 5 日 X:X:X 至 X 年 X 月 X X的招X商 (https:X.com) 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X.cn/) 公示,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X查看。XX上参与询比价采购、竞价等活X商供X商上进行X,通过后方可参加询比价采购、竞价等活动。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X 年 X 月 X 日 X:X:X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X 年 X 月 X 日 X:X:X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X/p>
电话: X-X
联系地址:X 、 合同模版( 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
XX公X第八煤矿
铅酸蓄电池电解液代储代销协议书
协议编号 :BKGYK X-7
需方 :XX公X第八煤矿
供方 :
第一条 :物资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及交 (提 )货日期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含税 单价 | 不含税 单价 | 预估 数量 |
铅酸蓄电池电解液 | 1.X-1.X ( g/cm3) | 公斤 | X |
备注: 1 .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单价不得调X,供方X场价格上涨、原材料成本增加等任何理由要求调价。
2. 合同最高限额 : X(含税),大写: ;税率 X% ,不含税总价X X,税额: X。
3. 价格与结算:本协议项下累计结算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X(大写:
)(含税,税率 X% )。最终结算金额以需方实际签收并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乘以成交含税单价计算,但不得超过上述总价上限。超出部X需方有权拒收且不予结算。
4. 具体交货数量及日期X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X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质量和资质标准 : 执行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 GB/T X_X。
第三条 :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 :
1. 质保标准:供方对货物质量承担全面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退货及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质保期:自该批次物资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质保期内因物资自身原因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十五条约定承担包退、包换、赔偿损失等责任。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备品、备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七条 :标的所有权的转移方式 :物资所有权自货物实际交付给需方(或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需方。在需方实际领用并消耗该货物之前,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仍由供方承担。需方仅承担作为保管方的一般注意义务,因供方货物自身瑕疵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需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交货方式、地点 :交到需方仓库或指定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到需方指定地点 ,费用由 :供方负担。
第十条 :验收 :
1. 验收时间与地址:X由需方供应科X 供方应派代表到场配合验收。若供方接到通知后 X小时内未到场,需方有权单方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2. 验收程序:
(1) 供方交货时,必须提供送货通知单、订货合同、发货明细表,运输单位提供的运单等完X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
(2) 需方验收人员对货物的数量X通知单上签署验收结论、姓名和日期。该送货通知单由需方留存,不交还供方,亦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 验收合格的,需方XX手续;验收不合格的,需方在送货通知单上签署“验收不合格、当场拒收”。供方应立即将不合格货物自行拉离需方场地,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供方承担。
(4) 供方不得以需方签收或留存送货通知单为由,主张货物已经验收合格或要求需方X货款。
3. 验收记录:需方填写《物资到货验收单》,按照物资到货验收单所列项目逐一填写,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均在《物资到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 法律后果:需方当场拒收不合格货物,视为供方未完成该批次货物的交付义务。供方应按需方通知的时间重新交付合格货物,逾期交付的按本协议第十五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 :验收合格后, 具体结算金额以需方使用科室负责人、供应科验收人员及供方代表三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物资到货验收单》为依据,供方向需方 开具 X%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结算使用一票制结算 (含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 ),在需方财务科完成发票挂账后,付款日X: 质保期结束时开始X期付款 ;付款期限 :自付款日起 X个月内付清 ;X个月内对未付清款项,供方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等权利主张 ;付款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债权不得转让:双方经充X协商约定,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不得转让,包括主债权及从债权。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 (也可另立担保协议 ):本合同不另设担保方式。
第十四条 : 协议解除与终止
1. 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成交总价上限人民币:X(含税)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前述两个条件任一先届至,本协议即行终止。
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供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方应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 供方逾期交货超过 X日的;
(2) 供方交付的产品两次更换后仍验收不合格的;
(3) 供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转让权利义务的;
(4) 供方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
3. 协议终止后,供方仍应对已交付货物承担质保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X小时内响应,并在 X日内完成包退、包换,若供方未按时处理,供方应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损失、行政罚款、第三方索赔、律师费及诉讼费等。就前述供方应承担的全部损失、费用,需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供方的剩余货款中扣除。 2.供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质量、数量、型号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要求更换或退货。 3.供方未按需方书面通知要求的期限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需方X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 5‰违约金。逾期超过 X日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供方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 若供方提供的证书虚假、失效或与实物标识不符,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供方X本协议预估总价款 X%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停产损失、第三方索赔等)。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严禁转包、X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项目转包或X包,否则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任何合同款中直接扣除合同总价款 X% 作为违约金;若因乙方转包X包导致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最终裁决甲方须向用资质 / 接受转包 / 接受违法X包的单位或个人等其他第三方X款项的,甲方仅在扣除前述 X% 违约金后的剩余应付合同款限额内承担X责任,不足部X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双X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及安全法规,供方应对其派出的运输、装卸人员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供方原因导致需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第三方索赔,供方应全额赔偿需方损失(包括罚款、赔偿金、律师费等)。
2. 债权转让:双方经充X协商约定,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不得转让,包含主债权及从债权。如供方违反本约定擅自转让,其转让行为对需方不发生效力,需方有权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同时供方需向需方X违约金,标准为本合同标的额 X%。本条款的约定具有独立性,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而失效。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X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X的函件、X以下地址同时作为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地址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以下无正文,仅为合同签字盖章页)
| 需方 需方:XX公X第八煤矿 地址:X委托代理人:Xp> 电话: X-X 开户银XX 账号: X 税号: XL | 供方 供方: 地址:X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
签订地址:X件: 铅酸蓄电池电解液 询比价 采购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铅酸蓄电池 电解液 | 1.X-1.X ( g/cm3 ) | 公斤 | X | |
| 备注: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到货签收数量为准。 |
|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