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
| 编号:X首X | ||||||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X年 X月X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X="7"> 联系方式: X---X | ||||||
|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 落 | 不动产 面 积 | 用途 | 备注 |
| 肖冰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X露峰办事处X四组 | 0.X/X.5 | 宅基地/住宅 | ||
| 公告X | ||||||
| X年X月X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