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湖南 2026-11-04
一、交货地址:X0
1、此报价单的数量按最终中标单位与买X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投标人能接受货到验收合格后X天内凭X%的增值税发票银兑X。
3、中标原则:合理的价格、优质的品牌、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的产品及供应周期将作为重要定标要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合理低价中标(恶意报价除外),投标方请谨慎投标、均衡报价,招标方保留按X量授标的权利。
4.本报价含税含运费
5.违约责任:
5.1.如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超过X日的需方可对供方进行延期交货罚款,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价款0.5%罚款,罚款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超过X日的视为供方根本违约,供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X%的违约金,且需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如继续履行,需方可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该笔违约金,供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解除合同,供方应承担因未按时交货所造成的需方全部经济损失。
5.2.如货物验收不合格,需方要求供方免费更换的,经催告后供方仍不更换,视为供方根本违约,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违约责任,供方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X%的违约金。如因到货不及时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的,供方还应全额赔偿。
5.3.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标准,经维修或更换后,仍不能满足需方要求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违约责任,供方除退还需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X%的违约金并赔偿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赔付金额为不合格产品对应价款的三倍,若该金额不能覆盖需方全部损失的,供方仍应按需方全部损失赔偿。
5.4.如供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在正常使用中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对恶意报价单位(如不能提供甲方需要资料的)加入黑名单处理。
7.合同期限:X.X-X.X月X批按需交付
1、质量验收: 以买方验收为准,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或买方抽样进行材质成份或功能检验。
2..要求标的物为国标产品,按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生产。
3..供方安排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危化品车辆运输送货,负责运输中的一切安全送货到需方
五、X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X
六、X要求:供应商初审公共内容 1 、营业执照有效性有效,需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 、企业社会征信记录无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记录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请在X通过后查看
|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
| 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