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贵州 2026-11-04
XX的申请于X 年 9 月 X 日裁定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 年 X 月 X 日指定贵州瀛澈律师事务X管理X的债权人应自 X 年 X 月 3 日前X管理人 (联系人:X X X;通信地址:X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 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 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 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 年X 月XX 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 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 1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 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 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 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 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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