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6-07-15
X:Xext-align: left"> 本委已受理赖润正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坂田)案【X】X号)。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
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X号坂田仲裁庭三楼X(联系人:X电话X-X)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X年9月1日上午XX在坂田仲裁二庭(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布龙路X号坂田仲裁庭五楼X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X年7月X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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