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广东 2026-07-16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1.2项目编号: YGX
1.3采购人:Xn>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人民币X.XX
1.7采购项目概况:X中区泵站自动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工作。
1.8标段划X:不划X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3地址:Xan>服务地点位于广州市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详见第六章合同草案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X监理综合资质或X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X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X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X]1号,详见链接:***gk/wjtz/content/post_X.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X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X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X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X指标的通知》(建市〔X〕X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X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X〕X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X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X〕X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X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X〕X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X〕X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X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X〕X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X〕X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X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X〕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X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X〕X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X〕X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X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X函市〔X〕X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X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X〕X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X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X执行。
☑(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X师)须具备建设部X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X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X(适用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资质投标单位)或X(适用综合资质或X资质投标单位),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X年6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X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X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X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X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X]1号)确定]。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5)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响应函》,X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X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在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X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X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X年7月X日至X年7月X日X时XX(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在
□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X年7月X日X时XX(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X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
R6.2供应商在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阳光采购服务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或以上版本IE内核浏览器,因供应商X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采购服务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X。
(4)阳光采购服务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X区琶洲大道东1号X南塔X楼。
投诉受理部门: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X南塔X楼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黄工 | 联系人:/ |
电话:X 电子邮箱: | 电话:/ 电子邮箱:/ |
| (单位公章)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