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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琼师训〔X〕X号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国培计划X”——主要学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数学)的通知
根据我办颁发的《关于实施海南省“国培计划(X)”——中西部骨X招投标项目)的通知》要求,“国培计划X”——主要学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数学)定于8月X日启动。现将本次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机构)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二、培训对象
市县城区中小学数学学科骨干教师(学科组长或者教龄不低于8年或不低于中级职称),计划培训X人,按学段X班设坊进行,其中小学X人;初中X人;高中X人(参训学员名额X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主题
研跨学科优课堂 精命题评价促提质。
四、培训方式与内容
(一)培训方式
采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案例X析、课例研修、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
(二)培训内容
厚植教育家精神,充X发X赋能教育教学的优势,以提升学科骨干教师“跨学科项目式”教学的专业能力为培训目标内容,基于新方案、新课标、新教材、新课堂、新考评五个环节,探索“跨学科项目式”教学的新路径,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落地。同时开展考试评价改革、命题理论技术、命题X析评价、教考衔接研究(质量监测结果的解读与教学指导)内容培训。
五、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X年8月X日3X—6X;
培训时间X年8月X日上午—X年8月X日下午;
返程时间X年8月X日上午;
报到及培训地址:X1号(黄经理X)。
六、经费安排
培训期间专家和工作人员的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及参训学员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我办负责,从该项目专项经费列支。参训学员往返单位与培训地的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参训人员在培训期之外(如提前到达或推迟离开)所产生的食宿等相关费用需自理。
七、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重视此次培训活动,通知选派的学员按时参训。各市县教师研训机构应重视学员的选派工作,按照《参训学员名额X配表》(见附件1)要求选派,规范填写《参训学员信息回执表》(附件2),于7月X日前将附件2的电子稿及盖章的纸质稿扫描X员按照训前预习实施方案(附件3)进行训前自主学习。
(二)参训教师不得无故请假。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请假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正式请假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组织单位申请并备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老师,联系电话X。
附件X.参训学员名额X配表
2.参训学员信息回执表
3.训前自主学习实施方案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年7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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