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 广东 2026-07-17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X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X令第X号)等规定,现将《蛇岭大XX(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蛇岭大XX(一X站(***/p>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X年7月X日至X年8月X日(共X日)。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X: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XX大厦X楼,联系人:X系电话X-X。
2.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X号宝龙街道办事处,联系人:X电话X-X。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X-XX,下午2X-6X。
(二X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证明(如有)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蛇岭大XX(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蛇岭大XX(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
特此通告。
附件:蛇岭大XX(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X年7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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