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蛇岭大道—坪地中心路道路工程(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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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蛇岭大道—坪地中心路道路工程(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   广东   2026-07-17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蛇岭大道—坪地中心路道路工程(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蛇岭大XX(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X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X令第X号)等规定,现将《蛇岭大XX(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蛇岭大XX(一X站(***/p>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X年7月X日至X年8月X日(共X日)。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X: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XX大厦X楼,联系人:X系电话X-X。

      2.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X号宝龙街道办事处,联系人:X电话X-X。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X-XX,下午2X-6X。

      (二X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证明(如有)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蛇岭大XX(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蛇岭大XX(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

      特此通告。

      附件:蛇岭大XX(一期)A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X年7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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