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西藏 2026-07-15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X号)《X物业管理条例》《X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川建发〔X〕X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X实际,现编制《X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限X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2、信件地址:XTag" style="line-height: Xpx; font-size: Xpx">X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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