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启
时间X年X月X日 X时XX(北京时间)
地址: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X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X。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XX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u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X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X相关通知。 2、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应认真学X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X】X号文件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X2号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X
地址:X2号
联系方式:X-X
邮箱地址:Xdiv>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X
账户名称:沈阳X
账号: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n>王女士
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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