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X年7月X日至X年7月X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style="text-align: left"> 江门市XX联系电话X-X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X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7px; text-align: start; vertical-align: top; word-break: break-all; overflow: hidden; white-space: pre-wrap; box-sizing: border-box; overflow-wrap: break-word" valign="top"> 江门市江海区江睦路X号3栋、7栋 |
环评机构 | X |
项目概况: | 年产通信与电力线缆XX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X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塑料边X料及不合格品、废铜丝、废胶料、锡渣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铜泥、拉丝油渣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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