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日常技术支撑工作。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及时组织、派出应急调查人员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评估险情,提出处理建议;(二)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险情排除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和日常地质灾害排查;(三)汛期每月对江门市江海区崩滑流群X治理项目虎山边坡、观音山边坡、牛肚山边坡、十一中挡土墙、樽山截水里挡土墙、江南小学挡土墙、外海幼儿园挡土墙、清兰马山边坡、东南梅园新村山体边坡、麻三仓前里挡土墙等X处地质灾害X、地质灾害风险点巡查1次,非汛期每季度巡查1次,4-6月份、7-9月份X别对全区已核销的地质灾害点(详见附件)巡查1次,并出具应急调查报告和巡查记录;(四)推进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X、提升技术水平等方面加强合作,并指导自然资源部门与地勘技术队X共同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联合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座谈会,总结工作,交流地质灾害防治经验,X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有重大灾情险情,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共同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五)参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及其数据库动态更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建立,新增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防治宣传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日常防治工作要求、应急调查工作流程、应急调查注意事项、常见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建议以及应急调查与处置案例。(六)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咨询等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