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21202401507号)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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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21202401507号)

    采购与招标网   ,冶金矿产原材料   上海   2025-01-27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21202401507号)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行政处罚决定书

    X 2 4 0 X

    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 XC

    地址:X4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X

    X 4 X X X对你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发出《上海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调查询问书 》,你单位未按《上海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调查询问书 》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X 4 X X X对你单位发出《上海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执法 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X改。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上海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执法 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X改。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 )调查询问书;( 2)调查笔录;(3)责令改正通知书等。

    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X《关于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之规定,本机关现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对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上海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执法 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X改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X( X.XX)。

    你单位应于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逾期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X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X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X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X强制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X

    X 5 1 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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