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其它 重庆 2025-10-17
关X
印章、营业执照等证照作废的声明
(X)龙珠破管字第7号
X年6月XX)渝X破申X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X申请(以下简称为“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7月X日作出(X)渝X破X号决定书,指定X担X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因债务人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相关的印章、证照,故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全部印章和证照。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X印章、证照被滥用,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和其他违法事项,现管理人特此声明:
自声明作废之日起,上述作废印章、证照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债务人及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声明作废日之前发生的法律关系,需经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声明!
附:管理人地址:X>1号楼X楼X;电话:X(周律师)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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