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甘肃 2024-09-13
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X﹞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X批准,徽县自然司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X-X 号 |
该宗地位于徽X高坪村,宗地四至:北X;南临空地;X;东临空地,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
X.X 平方米 |
二类 居住 用地 |
≤3.1 |
≤X% |
≥X% |
X年 |
X X |
约合 X.X 亩 |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幅度见陇南市公共X挂牌公示栏。 |
二、陇南市公共X交易编号:BX;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 X年9月X日至X年X月8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X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XX年X月8日下午XX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X年9月X日至X年X月8日到陇南市公共X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X年X月8日下午XX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X4年X月X日下午XX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X4年X月X日下午XX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X年X月9日(星期三)下午XX时;
2、拍卖地址:X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X年X月9日至 X4年X月X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X-XX;XX-XX。
3、报价地址:X
4、挂牌出让会地址:X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X年9月X日起到陇南市公共X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X4-X号宗地)》。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X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4、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总体规划(X—X)》、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X]X号)文件精神,宗地出让成交后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6、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X4-X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徽县X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徽县X
联系人:Xt>陈亮
联系电话:X-X
2、甘肃X责任公司
联 系 人:Xt>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X-X X 1X
徽县自然
X年9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