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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康县X-X号、X-X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康县X-X号、X-X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康自然资源告字﹝X﹞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X批准,康县X决定挂牌出让康县X-X号、X-X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X-X号 |
该宗地X中寨村(具体位置以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
现状供地 |
X㎡ (合1.X亩) |
工业用地 |
0.X |
/ |
/ |
X年 |
X X |
X-X号 |
该宗地X龙潭村、二坪村(具体位置以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
现状供地 |
X㎡ (合X.X亩) |
工业用地 |
0.X |
/ |
/ |
X年 |
X X |
二、陇南市公共X交易编号:BX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X年9月X日至X年X月X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X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下午XX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X年X月9日至X年X月X日到陇南市公共X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X年X月1日至X年X月18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X-XX;XX-XX。
3、挂牌及报价地址:X
4、摘牌时间X年X月18日XX时
5、挂牌出让会地址:X
七、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X年9月X日起到陇南市公共X交易大厅领取《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X-X号、X-X号宗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康县X-X号、X-X号宗地均不在城区规划范围内,以核定的规划指标通知为准。
2、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康县X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4、开发建设必须符X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X-X号、X-X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康县X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九、联系方式
1、康县X
联系人:Xfont> 联系电话X-X
2、甘肃X公司
联系人:Xfont> 联系电话:X
康县X
X年9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