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X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X投标),认可该X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X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X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是否接受X包:否。3.2业绩要求(开标时,业绩信息需在公开阶段公开): X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未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则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合同的宣传文创服务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X)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名称、服务商名称、合同签署时间(或者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等。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投标人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置5人(含)以上的固定服务人员且为自有员工,并提供具体的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等,并随名单附每位人员的劳动合同,以证明员工身份真实性。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在提供的固定服务人员名单内设置1名专职联系人负责与甲方沟通联系,提供签章版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