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北 2025-11-07
|
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X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JGAZESB-1标段(HBSJ-XGL-X)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X-XGL-X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X(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X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X〕X号)。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X,招X。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址:X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段为改扩建项目,起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茅家村,对接京港澳高速军山桥段,止于咸宁市赤X土城村鄂湘省界处,接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主线采用设计速度X公里/小时,路基宽度X.0米的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X公里/小时,路基宽度X.0米的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线全长约 X.X公里,扩建后共设置桥梁X米/X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9 处,其他项目在建与本项目交叉枢纽互通3座,匝道收费站X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连接线1.X公里/1条,监X1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 处,路政大队营房1处,交警营房1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X.7X。项目建设工期X个X概X(原名称:京珠高速公路湖北南段)北起于武汉市江夏区郑店,南止于咸宁市赤壁市土城,全长X公里,收费期限起始日期为X年9月X日,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X公司拥有,现运营单位为湖北交投X。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负责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店至鄂湘界X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监测总结报告,确保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拦挡措施、排水措施、苫盖措施、植被措施、沉砂池等)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3)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贯、协助迎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
标段划X:本次招标划X1个标段,标段号为JGAZESB-1标段。 计划工期X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X-X-X 合同估算价X.XX |
|||||||||||||||||||||||||||||||||||||||||||||||||||||||||||||||||||||||||||||||||||
|
2.3其他:预计服务期为X日历天(其中含预计施工期XX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为X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X年X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组建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和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为二级监理机构,即XX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水保驻地办履行X师办公室职责,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与监督。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X。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X(以下XX址:***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X”—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XX时止(北京时间、下X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X”,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X”—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X”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X”)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 X时XX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X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X”,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X”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X”)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X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X址:X站(**X(***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
X年X月X日
|
|||||||||||||||||||||||||||||||||||||||||||||||||||||||||||||||||||||||||||||||||||
|
附录:
附录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并在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资质证书 的 扫描件( 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3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 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 ,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 1 )项资质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 1 )和( 2 )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X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 5 、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 、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 ” ,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 3 、 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 1 )和( 2 )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 同一标段水土保持监测 或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由两家及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 4 、 单个合同同时包含X项目的,可X别计算业绩;单个合同同时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亦可X别计算业绩(联合体业绩认定条件须满足上述注的第 3 条要求) 。 5 、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X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X业绩均不予X直接管理的子X的名义计算。 6 、 “近 8 年”是指 X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以发包人 ( 或委托人 ) 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 7 、 本 业绩要求 X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XX 。 8 、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X 、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注: 1 、本表中 “ 近三年 ” 是从指 X 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信誉情况表 ” 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 、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注: 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资历表 ” 、 “ 拟委任的 水保监理负责人 资历表 ” ,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 2 、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水保监理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水保监理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X师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 3 、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 水保监理负责人 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要求:上述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 4 、本业绩要求X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XX。 5 、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 水保监理负责人 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 X X 年 4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6 、 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 8 年指 X 7 年 1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 以发包人 ( 或委托人 ) 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 7 、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X别填报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8 、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资历表 ” 、 “ 拟委任的 水保监理负责人 资历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9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X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 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备注: “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 X ”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 “ 下载情况查询 ” 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
| 备注: |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