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都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成都市医疗X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X办〔X〕X号)要求,新X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工作组现场评估,共3家诊所(门诊部)评估结果合格,拟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期X5年X月X日至X5年X月X日,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医疗X实名反映。联系电话X-X。
附件
新都区X年第二批新增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机构类型 |
| 1 | 成都X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花都大道X号1栋2层1号 | 诊所 (门诊部) |
| 2 | 成都X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泰东路X号 | 诊所 (门诊部) |
| 3 | 成都新X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工业大道东段X号附X号、X号 | 诊所 (门诊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