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北 2025-11-11
| 项目编号 | GRXHBX |
| 项目名称 | 酱香X号(商标假冒X%vol、Xml)白酒一批 |
| 转让底价 | 0.XX |
| 挂牌日期 | X-X-X |
| 挂牌截止日期 | X-X-X |
| 资产概述 | 本次处置的标的物是酱香X号(商标假冒X%vol、Xml)白酒一批,规格型号X/瓶,酒精度X%vol,6瓶/箱,共计X箱,标的物作一个X体进行打包处置,不X件/瓶处置。 |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恩施市 - 恩X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所描述的标的名称、品类、规格、净含量、酒精度、容量、包装方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实际规格、品牌、生产日期及批次、酒精度、容量、外观、保存情况、品质及质量等以实际现状为准,转让方及武汉光谷联合产XX)不对物品质量和真伪进行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认X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情况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2、本次转让标的物属于涉案X刑事判决书《(X)鄂X刑初X号》依法扣押收缴。酒年份较长,若出现跑酒、挥发属于正常现象,标的物已经武汉X抽样检测,并出具了食品安全委托抽检检验报告,结论X符合Q/JMJYXS-X《君盟牌酒(配制酒)》要求。 3、标的酒为假冒注册商标的涉案财物,各买受人受让成功后仅能自用,严禁流入市场进行二次销售、转卖,因标的物二次销售、转卖交易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交易机构无关。 4X不是经营销售物品的专门机构X不承诺保证转让标的的品质,不提供质量三包、退货、换货、售后维修等服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充X了解并慎重参与竞买。 5、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仅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受让条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标的资产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X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规格、品牌、生产日期及批次、酒精度、容量、外观、保存情况、品质、质量及瑕疵等全部现状。 6、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7、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已知、未知瑕疵进行充X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标的资产确认受让方后,办理移交手续,移至提取人签字确认后,即表明标的资产交付完毕,之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均X及第三方保管场所无关。 9、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方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仅提供非税收入收据。 |
| 其他 |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处置的标的物是酱香X号(商标假冒X%vol、Xml)白酒一批,规格型号X/瓶,酒精度X%vol,X瓶/箱,共计X箱,标的物作一个X体进行打包处置,不X件/瓶处置。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
| 挂牌起始日期 | X-X-X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XX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X(X)指定账户X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X——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交款通知书及转让方生成的付款码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价款交清后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转让方提出:(1)由于标的物存放位置较为特殊,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X工作人员联系,安排时间统一前往标的物存放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该批资产现存于指定仓库,受让方须服从交易所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前往标的存储现场完成取货,标的资产一经受让概不接受退换;(3)受让方需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移交、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签字移交确认单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交易转让方及受让方双X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本项目若协议成交,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X%(即双边共计1.7%);若竞价成交,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即双边共计4%),提请各意向受让方注意。 5、成交后,若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则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产权交X指定专用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X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长信资X对本次处置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长信评报字【X】第X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X) | 0.X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XX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付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X直接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X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付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X直接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交易合同》及不缴纳交X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交易合同》或未缴纳交易价款,亦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交易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受让方 |
| 勘测时间 | 项目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勘测地点 | 恩X |
| 联系人姓名 | 李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X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恩施市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估值机构 | 湖北长信资X |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X-X-X |
| 评估值(X) | 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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