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吉林 2025-11-10
|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A区空气源综合能源运营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X(长春市二道区洋浦XX楼X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X5年X月X日9时30X(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X-FWZB-X
2.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A区空气源综合能源运营管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规模: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X,总建筑面X.X㎡。
6.建设地址:X南、丙一路以北。
7.招标内容: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A区总建筑面X.X㎡,对研发楼A、研发楼B(含连廊)、医疗器械厂房3、医疗器械厂房4、医疗器械厂房5、医疗器械厂房6单体进行空气源综合能源运营管理,供热服务面积以实际为准。(供热管理面积以实际需要供热的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最终设备、设施建筑面积以需要供热的项目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运营管理内容包括利用空气能采暖系统实现园区供热,同时利X实现区域能源系统联动,X合、优化提升全区域能源利用效率,实时管控(包含室内温度数据采集设备),数据X析,系统升级,远程运维;负责空气能室外热泵设备热源设备房内X体设施配套及系统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负责所有设备及设施在运营期内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更换,所有运营期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热源站及主机运行所产生的电费、水费、人工费及设备的维护、维养、维修、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营期限内,本项目运营管理内全部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运营期结束后全部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
8.管理期限:施工期限为X5年3月X日至XX年8月X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具备施工之日起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应具备供热条件;运营期限为X5年X月X日至X5年X月X日(运营年限X年,如前述日期与实际开始供热日期不一致,则以实际开始供热之日起算运营期)。运营期限内,本项目运营管理内全部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运营期结束后全部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X.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涵盖“热力生产和供应或供热服务”相关内容,在运营管理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运维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
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X1年至今)须具有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X1年-X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X1年-X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X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X3年。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X1年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在同类项目上无不良记录和法律纠纷,提供相关承诺书;
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X站(***或各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X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X”(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X]X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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