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XJXX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中山路、钟灵路、湖潭头4处房产招租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中山路、钟灵路、湖潭头4处房产招租,挂牌价1,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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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X |
法定代表人: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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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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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X,其中固定资产: X,流动资产: X,无形资产: X,其它资产: X |
负债总额: X,净资产: X。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X,负债总额: X,净资产: X,营业收入: X,利润总额: X,净利润: X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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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X年X月X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X年X月X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项目简介: |
标的名称:
1: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8号1-3幢1-1、1-X、1-X、1-X、1-X、1-X、1-X、1-X、1-X、1-X、1-X、1-X、1-X房产招租(3年)、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8号1-3幢2-1、2-X、2-X、2-X、2-X、2-X、2-X、2-X、2-X、2-X、2-2、2-X、2-X、2-X、2-X、2-3、2-4、2-5、2-6、2-7、2-8、2-9房产招租(3年)
2: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南侧房产招租(2年)
3:上饶市信州区钟灵路X号5幢1-6房产招租(2年)
4:上饶市信州区湖潭头2号附X-X房产招租(3年)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君X出具的君茗房估字(X)第X号《评估报告》与上饶市盛X出具的饶盛业(X)房估字第X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支付周期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标的成交后7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4.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标的1为空置;标的2、3、4均有原承租人;标的原有租赁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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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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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X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承担:由承租方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X(***/)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X年X月X 日X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X
联系电话X
X.【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X
帐号X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X行)
X.【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X年X月X日下午X时XX
拍卖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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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联系方式: |
X X(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