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北 2024-11-11
【高碑店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X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X监理已由 高碑店市发X以 高发改复字﹝X﹞X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X高碑X,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XX%,招标人X高碑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碑店市白洋淀上游河流生态X监理;建设地址:X河、紫泉河、斗门河等9条河排沥河道实施生态廊道疏通、岸坡生态防护、新建生态缓冲带、水体生X,其中,生态X涉及紫泉河、兰沟河、仓尚河、崔家沟4条河道的X条支沟,共计X.Xkm;岸坡X涉及运粮河、紫泉河、仓尚河、东排干、西排干、崔家沟和津涞排干7条河道的X条支沟,共计X.3km;生X涉及运粮河、斗门河、紫泉河、兰沟河、仓尚河、东排干、西排干、崔家沟和津涞排干9条河道的X条支沟,共计X.Xkm;水体X涉及斗门河、紫泉河、兰沟河3条河道的6条支沟,共计X.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X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止;标段划X及内容:本项目划X为1个标段。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X-X-X XX至 X-X-X XX(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X或河北省公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X,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X,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XX-X-X XXX,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X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X、河北省公共X、招标通X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招标X,联系人:X代理机构:X,联系人:X志远、刘丽珍;电话X-X。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通过招标通X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碑X 电话: X-X 电子邮X X.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X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X.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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