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X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X〕2号)相关要求,现将中央巡视反馈宁陕县8个问题X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双河村河心堡养殖基地
反馈问题:配建用房X栋,建筑面积X平方米,房屋建设于X年4月停工。在X年全国大棚房专项X治中,发现存在不符合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等问题,对占用基本农田的4栋予以拆除,在占项目总规模7%以内、非基本农田范围内剩余7栋严格按设施农用地要求使用。开展秦岭违建别墅专项X治期间,作为一般违建问题纳入X治。
X对该项目剩余7栋X平方米附属设施房屋于X月X日前拆除,并覆土复绿。
X改结果X年X月X日,拆除7栋X平方米房屋,所占场地全部覆土复绿。
二、秦岭科苑项目
反馈问题:(1)项目植物园和房屋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未批先建非法占用X.X平方米土地。(2)项目小木屋占地X.5平方米,仅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该项目西南X单体建筑占地X平方米,其中房屋超出批准范围 X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土地出让金征收不规范,采取冲抵方式不符合收支两条线规定。(5)项目范围内一栋建筑由企业出资以郭邦民名义建设,实际归企业使用。
X负责,于X年X月X日前,拆除该项目西南X单体建筑,拆除该项目西北X占地X.X平方米单体建筑, 拆除在建已处于停工状态的X平方米单体建筑,拆除占用林地的X栋共X.5平方米的小木屋,并覆土复绿。对违规供地中土地出让金缴纳不规范问题,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依法依规缴纳。
X改情况:已于X年X月X日,对1号单体建筑X.X平方米、2号单体建筑X.X平方米、企业以郭邦民(郭金贵)名义建设的房屋X.9平方米、X栋小木屋X.5平方米全部拆除,所占场地全部平X覆土植绿。原定方案超过批准范围非法占地的植物园纳入我县X年度土地报批计划后组件报批,因该植物园压占国家公益林,按省相关部门要求拆除,将非法占地X.X平方米土地上的植物园(建筑面积X平方米)全部拆除到位。土地出让金缴纳不规范问题企业已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悠然山高山湿地景区项目
反馈问题:主要存在未批先建、土地出让金征收不规范、批建X离问题。在X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摸底排查X治工作中排查出该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X年4月秦岭违建别墅专项X治发现未按建设程序办X规划许可证X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修建建筑物,建筑面积X.X平方米;土地出让金征收不规范,采取冲抵方式不符合收支两条线规定。X年X 月2日,省自然资源厅核查发现,该项目还存在部X建筑批建位置不一致。
X改措施X年X月X日前拆除该项目内9栋合计X.X平方米的单体建筑,并覆土植X主体和其他附属设施,并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到位。
X改结果X年X月X日,拆除9栋单体建筑,共计建筑面积X.X平方米,并覆土植绿。未批先建问题,违反建设程序由县住建依法罚款X.7X,X年X月已将罚款全部缴纳到位。对土地出X已补缴土地出让金;对保留部X建筑县X已X批复并通过招牌挂供地。
四、朝阳村春树湾私家庄园
反馈问题:该项目经核实,为陕西秦岭朝阳沟川金丝猴科普教育基地项目,项目点位位于原陕西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保留管理用房未达到合规用途,属违规建筑。
X改措施:原定X改措施为由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大熊猫国家公园长X及宁陕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用途合法合规后改为将原保留房屋全部拆除,并覆土复绿。
X改结果:已于X年5月X日将原保留房屋建筑面积X平方米全部拆除,并覆土复绿。
五、油坊坪村皂矶沟养鱼基地
反馈问题:该项目非法占地4.X亩修建养鱼场,存在违规调X规划问题。
X负责,对非法占地4.X亩修建养鱼场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原定对违规调X规划问题,在国土空间规划调X时重新予以安排调X,因房屋占用河道,无法调X规划改为拆除。
X改结果:对违法占用的4.X亩设施农用地行为已处罚到X补办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拆除非法占地修建的凉亭一处X.X平方米。拆除影响河道行洪的1处滚水坝,已通过防洪影响评价。对无法调X规划的房屋建筑占地X.5平方米全部予以拆除,所占场地全部覆土复绿。
X朝阳庙仿古建筑群
反馈问题:项目未在发改部门
备案,未办理建设用地规X规划许X施工许可,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因土地利用规划调X导致其中X.X平 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超出批准范围非法占地 X.4平方米;违规变更土地用途及土地出让金缴纳不规范的问题。
X改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由宁陕县XX依法查处并执行到位;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由县X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予以重新调X安排;对违规变更土地用途根据规划条件恢复原土地用途。
X改结果:对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处罚XX,没收房屋X.X平方米(占地X.X平方米),并移交县公共X,确保没收房屋符合规划用途,现已将没收房屋改造为公厕;已经将项目规划纳入宁陕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上报安康市X批准;违规变更土地用途问题已下达撤销改变土地用途批复文件,恢复原商业用地用途,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金缴纳X已补缴土地出让金。
七、朝阳沟冷水鱼养殖场
反馈问题:(1)已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因历史原因,调X规划导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超过批准范围非法占地X.X平方米修建房屋(其中三栋未建成钢构房占林地X.X平方米,在大熊猫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
X改措施:原定X改措施为对于已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因历史原因自行调X规划导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X在国土空间中编制予以安排调X规划,按程序报批完善用地手续,由于超过批准部X房屋压占国家公益林,无法调X规划,改为拆除。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超过批准范围非法占地X.X平方米的问题(其中三栋未建成钢构房占林地X.X平方米),由宁陕县依法处理。
X改结果:宁陕县X对非法占地X.X平方米上的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土地出让金缴纳不规范问题企业已补交土地出让金。违规变更土地用途问题下达了撤销改变土地用途批复文件,已恢复原商业旅游用途,并重新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八、兴隆村易家云私人住宅
反馈问题:超批准面积非法占地X.X平方米。
X改措施: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由宁陕县农业农X依法立案查处。
X改结果:对易家云超占土地上的X.X平方米建筑物已拆除,并完成覆土。
以上8个问题已完成X改,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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